關于開展勞務中介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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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勞務中介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規范職業中介、勞務派遣等勞務中介活動,打擊和整治未經許可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或經營勞務派遣業務、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布虛假或含有歧視性內容招聘信息、以“返費”等方式哄抬或操縱人力資源市場價格、向勞動者收取押金、假外包真派遣等違法違規行為,凈化人力資源市場環境,切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開展勞務中介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8號)要求,決定在全市開展勞務中介專項整治行動?,F將《邵陽市關于開展勞務中介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并于4月19日前將本地區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和聯絡員名單,6月8日前將階段性工作總結和工作量化統計表,9月18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和工作量化統計表報送市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電子版發指定郵箱)。
聯系方式:市人社局流動管理科 宋美芳
市人社局勞動關系和農民工工作科 張 茗
邵陽市勞動保障監察局 孟銘騎
電 話:0739-5026037 13707391855
電子郵箱:632737224@qq.com
附件:1. 邵陽市開展勞務中介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2. 勞務中介專項整治行動量化統計表
邵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13日
(此件依申請公開)
(聯系單位: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
附件1:
邵陽市勞務中介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針對當前一些地區勞務中介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為進一步規范職業中介、勞務派遣等人力資源服務活動和用人單位招用工行為,維護人力資源市場良好秩序,現就開展勞務中介專項整治行動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過開展勞務中介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人力資源服務活動和用人單位招用工行為,整治各類人力資源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防止發生各種風險,維護公平、規范、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有序流動,為促進就業創業營造良好環境。
二、整治范圍
各類勞務中介亂象,重點整治未經許可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或經營勞務派遣業務、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布虛假或含有歧視性內容招聘信息、以“返費”等方式哄抬或操縱人力資源市場價格、向勞動者收取押金、假外包真派遣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人力資源市場調研。重點調研以下內容:一是本地人力資源市場的基本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二是人力資源服務中的“返費”等哄抬市場價格情況;三是真勞務派遣假人力資源服務外包情況;四是企業用工使用勞務派遣工的比例落實情況;五是靈活用工、平臺用工等新背景下勞動者權益保護情況。六是《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人社部令第44號)貫徹落實情況,以及網絡招聘中的求職者信息保護問題等。調研目的是充分了解我省人力資源市場的基本情況,并針對問題提出建設性監管意見。
(二)強化人力資源服務許可監管。嚴格落實勞務派遣經營許可、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和備案制度,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和“管理關”。組織開展2020年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度報告公示工作,開展“返費”自查,全面摸排有關情況。結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重點核查代工企業較集中和企業招用工矛盾突出地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業務開展情況,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為。
(三)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序專項執法行動。會同公安、市場監管部門,繼續開展2021年度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執法行動。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時段勞務中介用工服務的監察執法督導,依法打擊人力資源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代工企業多、用工數量大、人力資源市場活躍的地區,可結合本地實際,在企業用工旺季時開展個性化、有針對性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活動。
(四)探索建立市級、省級層面違法信息發布制度。各許可備案機關要及時向市局、省廳報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違法違規信息以及因服務帶來重大社會影響的輿情事件,形成監管信息,集中在市人社局官網和省人社廳官網上予以發布,供社會予以查詢,并在此基礎上探索建立人力資源市場管理“黑名單”制度,完善誠信檔案建設,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信用數據和失信情況等納入市場誠信體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推動形成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
(五)加強對企業用工的指導和服務。指導和督促企業依法規范用工行為,為勞動者提供更好的工作待遇、工作環境和發展空間,提高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降低流失率。鼓勵支持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創新服務方式,通過積極搭建手機端就業信息服務平臺、共享用工信息對接平臺等,滿足企業用工需
求,提高人力資源配置效率。
(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行業自律作用。指導邵陽市人力資源服務協會制定有關行業自律規范,倡導會員單位不參與高額“返費”,加強對會員單位的指導、監督,加強對行業從業人員的管理和培訓,提升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營造人力資源市場公平競爭、有序發展的良好環境。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為3月-10月,分3個階段實施。
(一)開展調研及自查(3月-4月)。各地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開展行業調研并指導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照要求開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5月-9月中旬)。各地建立健全部門聯合工作機制,結合人力資源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開展勞務中介亂象集中整治。市局將適時對各地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總結評估(9月中下旬)。各地對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將本地區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報送市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各縣市區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成效評估,并采取適當形式適時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交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賀祝民(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市人社局黨委書記、局長、二級巡視員)為組長,趙友明(市人社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為副組長,吳建寅(邵陽市勞動監察局局長)、劉振華(市人社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科長)、張茗(市人社局勞動關系和農民工工作科科長)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加強對全市開展勞務中介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開展勞務中介專項整治行動對促進就業創業、維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意義,切實擔負起專項整治的主體責任。要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按照分工和時間節點推進工作,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高效有序開展。
(二)健全工作機制,加強指導督促。要建立協同工作機制,與相關部門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市局各相關科室、部門要加強對縣市區工作指導督促,各縣市區要按時間進度要求匯總各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向市局報告。通過專項整治行動發現的問題,具備條件能夠盡快解決的,要立行立改、限期完成;需要通過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完善的,要抓緊研究提出方案;受制于客觀條件一時解決不了的,要認真研究提出加強和推進有關工作的意見和措施。
(三)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通過主流媒體著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宣傳誠信機構正面典型。加強普法宣傳,深入宣傳《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開展相關培訓活動,增強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用人單位自覺守法和誠信意識,提高求職者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鑒別防范能力,引導求職者通過正規渠道求職就業。對專項整治期間查處的重大違法案件,按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曝光。
(四)加強制度建設,鞏固工作成果。推動專項整治行動與就業創業、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勞動關系、勞動保障監察各項工作創新發展相結合,聚焦問題,標本兼治。及時總結專項行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強建章立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構建用制度管理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的長效機制。
附件2:
勞務中介專項整治行動量化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基本情況 |
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情況 |
本轄區現有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單位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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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度報告公示覆蓋人力資源機構/勞務派遣單位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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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返費”情況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單位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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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單位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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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執法行動情況 |
全國統一組織開展的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執法行動情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要求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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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地區重點時段勞務中介用工服務監察執法情況(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要求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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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和督促企業依法規范用工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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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實施“紅黑名單”制度情況 |
是否建立本地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服務示范機構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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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市級誠信服務示范機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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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本地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嚴重違法失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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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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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情況 |
參與勞務中介專項整治行為行業協會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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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協會發布行業自律規范或倡議書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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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協會組織培訓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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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協會培訓人力資源服務從業人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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